§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独立董事王国华因出国未出席本次会议,
委托独立董事郝如玉代行职权;董事张小波因事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刘虎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晓天、总会计师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江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
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股票简称 乐山电力
股票代码 600644
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江 谭俊
联系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
电话 0833-2445800 0833-2445801
传真 0833-2445900 0833-2445900
电子信箱 600644@vip.163.com 600644@vip.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 220,448,832.77 277,177,800.20 -20.47
流动负债(元) 489,044,001.18 555,223,957.12 -11.92
总资产(元) 1,238,804,642.93 1,301,918,642.66 -4.8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487,764,924.42 486,115,803.91 0.34
每股净资产(元) 1.96 1.95 0.3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1.83 1.83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净利润(元) 26,582,770.41 13,403,539.30 98.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24,918,702.25 13,144,817.09 89.57
每股收益(元) 0.1066 0.0538 98.14
净资产收益率(%) 5.45 2.87 增加2.58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2,516,702.24 51,408,114.04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损益 -895.11
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 -1,035,019.00
支付或收取并计入当期损益的资金占用费 -1,021,913.19
扣除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其他各项营业外收入、支出 66,847.75
所得税影响数 326,911.39
合计 -1,664,068.16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9,70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股份类别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股东性质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2,783,822 21.17 未流通 国有股东
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370,000 8.17 未流通 国有股东
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366,600 8.17 未流通 法人股东
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5,940,459 6.39 未流通 质押 15,940,459 法人股东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94,325 1.00 未流通 法人股东
镇江市技术交流站 1,797,848 1,797,848 0.72 已流通 社会公众股东
深圳市东方热电投资有限公司 1,450,000 0.58 未流通 法人股东
上海九宇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 0.40 未流通 法人股东
上海点津贸易有限公司 1,000,000 0.40 未流通 法人股东
上海隆得歧工贸有限公司 950,000 0.38 未流通 法人股东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A、B、H股或其它)
镇江市技术交流站 1,797,848 A股
西安凯特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617,400 A股
云国福 567,700 A股
上海数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59,900 A股
上海信投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533,980 A股
上海祥安贸易有限公司 526,363 A股
上海华正实业有限公司 504,484 A股
上海滑润油厂 497,596 A股
上海青浦区劳务协作咨询有限公司 483,200 A股
上海浦东上南房产有限公司 461,830 A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本公司未知其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年
比上年同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电力 173,190,307.67 106,441,534.79 38.54 8.05 2.35 增加3.31个百分点
天然气 26,315,502.12 19,765,959.36 24.89 20.13 17.50 增加1.68个百分点
自来水 12,971,519.20 8,161,036.66 37.08 29.26 31.83 减少1.24个百分点
煤炭 5,536,458.24 3,995,432.79 27.83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
交易总金额为 0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比
上年同期增减(%)
乐山市 218,013,787.23 13.42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参股公司名称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本期贡献的投资收益 3,319,079.00 占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重(%) 12.49
参股公司 经营范围 电力发电、供电
净利润 6,849,110.61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11,600.00 本报告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508.97
承诺项目 拟投入金额 是否变更项目 实际投入金额 产生收益金额 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是否符合预计收益
对花溪电厂、象月电厂实施全面的技术改造 1,300.00 否 802.35 350.00 是 是
进行网络改造,主要是建设夹江-乐山-西坝
110KV输电线路和西坝110KV变电站,形成 1,200.00 否 1,200.00 是 是
110KV环形网络
用于企业购并:收购峨眉山市电力公司、大 3,000.00 否 2,970.00 5055.85 是 是
堡电厂股权、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组建开发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是 0 否 否
对大堡电厂的调节前池进行改造 1,300.00 是 782.00 是 是
建设供用电营业综合楼 1,000.00 否 1,000.00 是 是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 否 800.00 是 是
合计 11,600.00 / 7,554.35 5452.0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说明(分具体项目)
由于前几年电力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公司1999年5 月6 日股东大会同意
暂停该项目的开发,计划投资545 万元用于前期勘探设计工作。2002年,峨边县
将该项目委托给其他单位进行两级开发,并确定了新业主。公司在金鹅电厂项目
上投入前期费用共计1222.13 万元,其中,募股资金投入583.57万元(1997年配
股募股资金投入267 万元,1999 年配股募股资金计划投入545 万元,已投入316.57
万元)。为避免损失,公司向省市有关部门做了紧急汇报,乐山市发展计划委员
会协调裁定金鹅水电站前期费用为1200万元,其中,开发金岩水电站的四川华源
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承担700 万元,开发鹅颈项水电站的四川林河集团公司承担350
万元,峨边县政府承担150 万元。公司于2004年7 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临时会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收回金鹅水电站前期投入费用1200万元
的方案,也可视情况转为股权投资。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回前期费用800 万元
(其中1997年配股募股资金267 万元,1999 年配股募股资金316.57万元)。董事
会要求公司经营层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损失,并同意将已投入金鹅水电站前期募股
资金收回后专存,待条件具备时投入其它项目,本事项经公司于2004年8 月16日
召开的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原因及变更程序说明(分具体项目)
经公司于2000年2 月18日召开的2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原
计划投资组建开发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中的1,200.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峨眉
山温泉供水公司。
经公司于2000年9 月11日召开的2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
将原计划投资组建开发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中的635.616 万元变更,用于收购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826 万股股权的资金缺口。
经公司于2001年4 月26日召开的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原计划投资
组建开发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中的619.00万元变更,用于大堡-峨眉城东110kv
输变电工程。
经公司于2001年4 月26日召开的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原计划投资
大堡电厂的调节前池进行改造节约的500.00万元变更,用于大堡-峨眉城东110kv
输变电工程。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变更投资项目的资金总额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项目拟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产生收益金额 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是否符合预计收益
投资峨眉山温泉供水公司 组建开发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 1,200.00 否 否
收购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826万股股权 组建开发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635.616 635.616 167.70 是 是
大堡-峨眉城东110kv输变电工程 组建开发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619.00 619.00 是 是
大堡-峨眉城东110kv输变电工程 大堡电厂的调节前池进行改造 500.00 500.00 是 是
合计 / 2,954.6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说明(分具体项目)
公司于1999年10月15日与峨眉山温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定了供水公司投资
协议,至今已四年多时间,前期由于温泉开发公司投入的一口井塌方,不能使用,
未成立公司。后来因温泉开发公司原因,无法对两口井做收益权评估,并在其他
方面与公司存在较大分歧,设立供水公司未果。2003年8 月12日召开的五届五次
董事会上决定终止投资,撤回资金。公司围绕撤出投资方式与对方进行多次谈判,
都未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已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判决对公司的
请求不予支持,公司不服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已受理了本案。
相关公告公司于2004年12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
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交易对方及被收购或置入资产 购买日 交易价格 自购买日起至本报 是否为关联交易(如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
告期末为上市公司 是,说明定价原则) 是否已全部过户 是否已全部转移
贡献的净利润
乐山嘉州宾馆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 2003-12-05 45,000,000.00 否 否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公司收购乐山嘉州宾馆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
性没有影响。公司收购的嘉州宾馆存在设施、设备破旧和市场营销观念不强的问
题,其经营较为困难,截止报告期末,其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况。为解决嘉州宾
馆的经营困难和问题,公司决定分期投入资金对其进行改造,力争在今年内完成
嘉州宾馆第一期改造工程项目,为改善其经营环境和逐步减少其亏损创造条件,
争取在2006年实现盈利。。截止2005年6 月30日,公司已支付收购款32,000,000.00
元,尚余13,000,000.00元未支付;房产、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2005年7 月7 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州宾馆分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工
作,分公司设立完成。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5-08-13 1,170 一般担保 否 否
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5-04-12 1,000 一般担保 否 否
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2-04-05 5,000 否 否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2-09-10 2,136 连带责任担保 2002-09-10 ~ 2012-10-31 否 是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2-09-10 6,1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2-09-10 ~ 2013-09-09 否 是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08-28 3,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1-08-28 ~ 2008-05-27 否 否
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3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乐山市蓝天联合发展公司 1998-08-04 391 连带责任担保 1998-08-04 ~ 2000-09-03 否 否
乐山风景园林局 1998-01-15 50 连带责任担保 1998-01-15 ~ 2000-02-14 否 否
四川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003-12-31 2,5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12-31 ~ 2006-02-08 否 是
雅安西部网信产业园有限公司 2003-12-19 3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12-19 ~ 2004-12-19 是 否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21,613.625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2,35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23,963.625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49.13
公司违规担保情况
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11,052.625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7,561.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 0
违规担保金额 18,613.625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公司 -23.26 1,322.47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799.33 727.65
金竹岗电站 合营公司 15.06 95.17
乐山市五通金栗电厂 联营公司 25 0 0
四川省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人 42.7 0 0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人 2,500 0 0
合计 2,567.7 -292.62 2,145.29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 0元人民
币 ,余额 0元人民币 .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重大诉讼
1 )、四川峨边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供电分公司供电合同纠纷一案。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公司供电分公司赔偿四川峨边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损失339.35万元,四川省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四川峨边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损失40.75 万元;
四川峨边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支付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费及
违约金196.07万元”。三方不服,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5
年6 月30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乐民终字第387 号民事判决书作出终
审判决“公司供电分公司赔偿四川峨边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88.11 万元;四川
峨边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给付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费及违约金
196.07万元及从2004年3 月31日起至付清款时止的违约金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算给
付”。四川峨边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已归还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费本金,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向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
院申请执行违约金,该院以[2005]峨边执字第28号受理该案。公司根据一审判决
已计提67.87 万元预计负债,若执行顺利,对公司利润无影响。该诉讼事项已于
2005年7 月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2 )、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85.75%权益)为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向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500万元提供
担保,乐山市商业银行依合同约定,于2005年6 月扣划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
司在该行的2500万元存款,用于替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偿还该笔借款。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7 月12日以追索借款担保款一案向四川省乐
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冻结四川省交大创新投
资有限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3500万股股权。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5]乐民
初字第30号受理通知书受理了此案,并作出[2005]乐民初字第30号裁定书,冻结
了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3500万股股权。预计对公司当
期利润无影响,对期后利润有无影响,要法院判决后才能确定。该诉讼事项已于
2005年7 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3 )、公司诉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扣划公司在该行的2500万元存款
一案,因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归还了扣划公司的2500万元存款,公司于
2005年6 月30日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撤诉,该院以[2004]乐民初字第31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准予公司撤诉。对公司当期利润无影响。该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7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4 )、公司诉四川峨边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赔偿因供用电合同纠纷给公司
带来的损失613 万元一案(审理过程中,公司申请追加公司供电分公司为共同原
告),因四川峨边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供电分公司供电合同纠纷一案已经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该判决结
果与此案诉讼进展有实质影响,公司、供电分公司于2005年7 月11日提出申请撤
诉,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乐民初字第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予撤诉。对
公司当期利润无影响。该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7 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
5 )、公司、乐山煤矿安全培训中心诉四川省乐山市管山煤矿、乐山市沙湾
黄泥埂煤炭开发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黄泥埂煤炭开发有限公司黄泥埂煤矿股东
权益确认纠纷一案,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公司在黄泥埂煤
矿出资额210.95万元,乐山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出资额16.77 万元,四川省乐山市
管山煤矿出资额161.28万元”。对方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该院以[2005]川民终字第28号民事判决书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公司于2005年8 月1 日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以[2005]乐
执字第31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受理了此案。该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6 月25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6 )、遂宁市市中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诉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公司1000万元借款担保一案,公司不服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以[2005]川民终字第90号判决书作出终
审判决,认定公司与遂宁市市中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之间未形成保证的民事
法律关系,判决公司对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偿还债务的部分
承担赔偿责任。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发出了[2005]遂中执字第28号
执行通知书,告知在执行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财产后,该
公司不能履行的部分,由公司清偿。公司根据一审判决已计提了100 万元预计负
债。该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4 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7 )、乐山市商业银行诉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为乐山
市风景园林局5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案,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已
生效,乐山市商业银行申请执行,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已向乐山市自来
水有限责任公司发出了[2005]乐中执字第178 号执行通知书,目前尚未执行。2004
年底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已全额计提坏帐。在其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乐山
市风景园林局追偿。该诉讼事项已于2004年11月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上。
8 )、公司诉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1200万元投资合同纠纷案,四
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二审审理中。该诉讼事项已于2004年12月22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9 )、公司诉乐山市五通桥烧碱厂(现更名为四川省乐山市福华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欠电费及滞纳金一案,公司合计收回811.94万元,目前四川省乐山市福
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还欠142.01万元未付,与公司有供用电关系。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6月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218,013,787.23 192,224,695.00 162,001,865.00 156,336,896.14
减:主营业务成本 138,363,963.60 126,826,520.27 105,655,852.09 110,955,512.49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913,207.64 1,756,124.37 1,079,886.73 1,074,749.49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7,736,615.99 63,642,050.36 55,266,126.18 44,306,634.16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64,579.07 529,316.93 -1,155,572.96 357,952.04
减: 营业费用 1,325,505.91 1,627,688.35 634,967.66 651,725.20
管理费用 39,483,344.51 40,361,155.65 24,081,927.66 25,957,009.70
财务费用 8,988,990.77 10,757,019.47 4,606,722.57 6,117,550.7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7,274,195.73 11,425,503.82 24,786,935.33 11,938,300.57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684,156.44 3,231,499.35 4,406,906.96 2,403,544.29
补贴收入 1,035,019.00 914,771.31
营业外收入 122,477.10 464,157.92 66,152.11 359,319.10
减:营业外支出 188,429.74 135,812.02 113,117.68 13,764.8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0,927,418.53 15,900,120.38 29,146,876.72 14,687,399.10
减:所得税 3,596,631.83 2,193,266.70 2,564,106.31 1,283,859.80
减:少数股东损益 748,016.29 303,314.38
加:未确认投资损失(合并报表填列)
五、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6,582,770.41 13,403,539.30 26,582,770.41 13,403,539.30
公司法定代表人: 刘虎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晓天、吴娙忠会计机构负责人: 江涛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虎廷
二00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