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于2005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第三版的《2005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上市转托管事宜公告》中第三条原文为:“如上述投资者不准备将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则无需办理转托管申请手续,但应于2005年8月15日16时之前向本期债券二级托管机构提交不进行转托管的书面申请;”,正确应为“如上述投资者不准备将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则无需办理转托管申请手续,但应于2005年8月22日16时之前向本期债券二级托管机构提交不进行转托管的书面申请;”,特此更正。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