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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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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
记者 赵彤刚

    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对2005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进行再分配。

    公告称,持有2005年小麦、玉米、稻谷及大米、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省区市发改委、商务厅,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将对交还配额进行再分配。对最终用户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额,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在分配2006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按比例相应扣减。

    获得上述所列商品2005年进口关税配额并全部使用完毕的最终用户,可以向所在地省区市发改委、商务厅提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当符合条件的申请数量总和小于关税配额再分配量时,每个申请者申请均可获得满足;当符合条件的申请数量总和大于关税配额再分配量时,按照先来先领原则进行再分配。小麦、玉米、稻谷及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再分配,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以及各省区市发改委组织实施;棕榈油、豆油、菜子油、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由商务部以及各省区市商务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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