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0 股票简称:G恒生 公告编号:2005-026号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5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5年8月1日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5年8月3日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现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结构变动的原因
2005年8月1日,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境内法人股 38,173,500 -38,173,500 0
境内自然人股 38,326,500 -38,326,500 0
非流通股合计 76,500,000 -76,500,0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境内法人股 0 33,083,700 33,083,700
境内自然人股 0 33,216,300 33,216,300
有限售条件的非流通股合计 0 66,300,000 66,3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25,500,000 10,200,000 35,7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5,500,000 10,200,000 35,700,000
股份总额 102,000,000 0 102,000,000
三、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可上市流通时间 备注
1 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5,510,200 2006年8月9日 注1、注2
2 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7,573,500 2006年8月9日 注1、注2
3 黄大成 5,846,069 2006年8月9日 注1、注2、注3
4 彭政纲 3,188,765 2006年8月9日 注1、注3
5 陈鸿 3,188,765 2006年8月9日 注1、注3
6 王则江 3,188,765 2006年8月9日 注1、注3
7 周林根 3,188,765 2006年8月9日 注1
8 刘曙峰 2,657,304 2006年8月9日 注1、注3
9 蒋建圣 2,657,304 2006年8月9日 注1、注3
10 张磊 2,657,304 2006年8月9日 注1、注3
11 陈柏青 1,162,570 2006年8月9日 注1
12 盛杰伟 1,162,571 2006年8月9日 注1
13 范径武 1,162,570 2006年8月9日 注1、注3
14 柳阳 1,162,570 2006年8月9日 注1
15 陈春荣 664,326 2006年8月9日 注1
16 彭小益 664,326 2006年8月9日 注1
17 王悦东 664,326 2006年8月9日 注1
注: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1、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并在遵守前项承诺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在遵循前述所有承诺以外,还分别承诺: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3、黄大成、彭政纲、陈鸿、蒋建圣、刘曙峰、王则江、张磊、范径武由于为本公司董事或监事、高管,其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锁定,直至其离职六个月后方可出售。
四、备查文件:
1、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信证券的保荐意见书
4、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