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资本市场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05年08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做好宣传员、辅导员、参议员
——董秘在股改中应发挥更积极作用
记者 李清理

    在被誉为“中国资本市场第二次革命”的股权分置改革大潮中,作为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桥梁之一的董秘,除了承担信息披露、答疑解惑、投资者关系维护等常规工作外,应该积极行动起来,着力推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出台、沟通与表决实施,为推动证券市场股权分置改革进程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董秘首先应该在提高公司高管及非流通股股东决策者改革意识上发挥更积极作用。当前,证券市场已经初步形成“开弓没有回头箭”的改革决心。但是,部分上市公司的部分高管以及非流通股股东决策者,还没有清醒认识到公司必须参与这场重大改革的意义,甚至出现“改不改革无所谓”、“改革对公司没有什么好处”、“别人先改我最后”等消极倾向。作为上市公司中最为熟悉资本市场、最为理解股权分置改革内涵与意义的董秘,应该利用专业优势,积极引导和提高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决策者的改革意识。也只有公司及大股东决策者真正理解了改革内涵和意义,才能及时做出参与改革的战略安排与部署。

    株冶火炬董秘刘伟清就认为,董秘在积极投身股改工作过程中,尤其要发挥宣传员、辅导员、参议员三大作用,作为政策宣传员要能够影响公司和大股东决策者,作为辅导员要能够影响到所有对股改有影响的公司管理人员,作为参议员要能够积极引导并参与公司股改决策。

    其次,董秘应该在股改方案制订过程中发挥更积极作用。在制订具体的公司股改方案时,保荐机构作用重大,他们以专业眼光测算、评价股改支付对价。但是,由于股改主要是两类股东之间的一种谈判与平衡,董秘熟悉公司、了解股东、信息掌握充分,有条件和能力去发挥更大的引导作用。 

    目前,绝大部分董秘都已经对46家公司股改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对涉及到的认股权、股权激励等市场创新进行了跟踪。湘电股份董秘汤鸿辉表示,公司在收集这些信息资料后,迅速成立了改革小组,及时组织召开非流通股股东沟通会,制订了初步方案。他认为,在这个过程中,董秘地位独特,能够发挥重要影响力。

    再次,董秘应该在处理投资者关系过程中发挥更积极作用。首家成功实施股改的三一重工授权代表孟维强认为,股改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投资者关系问题,董秘必须要引导公司有效处理好投资者关系,为两类股东协商一致创造条件。

    以第一批试点公司为例,三一重工调动了媒体宣传、营销网络、电话专线、网络路演等多种手段加强投资者沟通,创造了较为融洽的投资者关系,为最后表决创造良好氛围;而另外一家公司,在第一次流通股股东沟通会上就出现激烈争执,后续的沟通效果也不太理想,股改失败首先就败在投资者关系处理上。

    政策信息已经明确表明,第一、第二批试点公司完成股改后,不会再有第三批试点,今后上市公司股改工作将全面铺开。股权分置改革成为每家上市公司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关口。在新一轮改革中,全体董秘都要勇于投身改革热潮,发挥更积极作用,为推进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添砖加瓦。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