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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8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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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股权转让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编号:临2005一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3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划转协议》。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占本公司总股本22.12%的国有法人股50,000,000股,无偿划转给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项进行了披露,详见2005年6月24日、2005年7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2005年8月1日,本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756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将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股国有法人股划转给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国有股划转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仍为22600万股,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000万股,占总股本的22.12%,股份性质为国家股。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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