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大连金牛 公告编码:2005-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务原因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15,200万股已到期,现经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继续冻结,冻结期限为2005年6月10日至2005年12月10日止。上述被冻结股份占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我公司股份的92.12%,占公司总股本的50.58%。
特此公告
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