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05-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锦州宏威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7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27389万元人民币,公司逾期对外担保6689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5年4月26日,锦州宏威塑料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同时本公司也与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号050035001),为锦州宏威塑料有限责任公司的7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为锦州宏威塑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锦州宏威塑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古塔区锦朝路15号;法定代表人:吴伟;注册资本:58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氨脂制品及其它塑料制品制造。
截止2005年3月末,其总资产5626.8万元,负债4760.2万元,净资产866.6万元,净利润-88.8万元。
锦州宏威塑料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保证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本金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3、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一年。
4、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辽宁彩练新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此项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锦州宏威塑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市场及资信状况进行了分析,认为该公司具有偿还能力,并且辽宁彩练新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此项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同意为该项借款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为锦州宏威塑料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与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签定的《保证合同》。
2、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3、锦州宏威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本公司与辽宁彩练新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反担保协议。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