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电器 公告编号:2005-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于2005年5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联合进行土地摘牌的议案》,由于审议内容主要为公司与公司第二大发起人股东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联合进行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南京新街口店扩建项目”土地摘牌的相关事宜,此地块于2005年5月28日进行公开竞标。在公开竞标之前公司认为此事项属于公司的商业机密,特此向深交所提出延缓披露决议公告的申请,并获批准。
二、上述地块已于2005年5月28日通过现场书面竞价的方式,由公司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以2560万元的价格竞得,公司将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对此事项进行单独公告,详见公司2005-021号公告。
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5年5月19日(星期四)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05年5月2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联合进行土地摘牌的议案》。
鉴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已正式公开出让公司南京新街口店扩建项目计划用地〔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2005年第5号)〕,但规划建设规模大大超过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规模,同时项目功能定位超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承诺,如公司单独实施该项目将大幅增加投资计划且涉及募集资金项目变更。
因出让地块尚未确定受让方,且项目设计方案、项目总体投资预算等也未确定,故董事会同意先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就南京新街口店扩建项目用地联合进行土地摘牌,公司将在董事会后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签署《联合摘牌协议》。土地摘牌成功、设计方案确定后,公司将重新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就“联合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实施南京新街口店扩建项目建设的关联交易”,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再次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若股东大会最终否决公司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联合实施项目建设的议案,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将按照联合摘牌的合作协议支付公司先期投入的1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由其单独承担项目建设。
由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近东、孙为民未行使表决权。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