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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6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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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T琼华侨  编号:临2005-010号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31日在海口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法人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6230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9.88%,公司4名董事,3名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会议由王跃仁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采用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提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均获出席股东大会的代表股份62304000股全票通过,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1、通过了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通过了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通过了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2004年度不分配,也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通过了关于聘请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聘请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服务期限为一年。

    6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全文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7、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以前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海南信达律师事务所项晨枫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其结论意见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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