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600900)今日公告显示,在昨日上午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上,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的关于公司发行40亿元短期融资券临时议案。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国家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资格,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的十二个月内,在中国境内发行累计本金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金额及发行次数,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等。
据公司此前介绍,此次发行40亿元短期融资券是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提出的,目的是为降低公司短期资金融资成本,提高短期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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