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钟正 北京报道
由于内部管理混乱,存在巨额挪用客户保证金、操纵市场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日前,中国证监会作出了取消南方证券的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2004年1月2日,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控制市场风险,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深圳市政府决定对南方证券实施行政接管,由派出的行政接管组全面负责南方证券经营管理。接管组进驻南方证券以后,一方面,全面停止了南方证券的违法违规行为,迅速控制了风险;另一方面,接管组采取多项措施,维护公司正常经营,清查核实公司资产,维护了客户和债权人的利益。接管期间,为保护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按照南方证券行政接管领导小组的要求,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会同中国建设银行对南方证券100多万户的客户保证金实施了银行独立存管。
南方证券行政接管期间,中国证监会配合公安部门对南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稽查、立案和查处。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25名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
对南方证券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是证券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决定。对南方证券予以关闭的决定送达之后,公司进入清算阶段。清算期间员工将会得到妥善安置,债权人的权益将会依法得到保护。同时,有关方面将继续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南方证券清算期间,其证券业务及相关资产将按照市场化方式整体出售,出售所得作为清算资产,用于偿还债务;客户交易、资金存取正常进行,不受影响;员工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予以安置或由受让公司按照“人随业务走的原则”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