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已成为当今全球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润滑油和驱动器。而在我国金融行业,从监管部门到单个企业,从金融产品到组织架构,从管理模式到技术应用,近年来也都在全方位地展开创新。但有专家认为,我国金融创新的力度和速度还不够,没有达到市场预期,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金融创新的启动成本太高了,要采取措施,千方百计降低金融创新的启动成本。
专家表示,金融产品的创新,金融机构除了付出高昂的研究开发成本,还需要很高的启动成本。这在很大程度上与一些法律制度的缺失或不协调有关。很多微观主体都是先在法规不健全或者是灰色地带进行创新,然后促使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法规加以引导,进行正式的制度创新。这意味着金融创新需要突破现有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体制,很有可能因为不合规被暂停甚至叫停。
我国金融市场之间的严重隔离(如银行与证券、保险市场之间)和分割的管理体制也增加了创新的成本。现在金融市场上的创新是以突破利率管制和分业管制为主的。在大部分金融创新活动仍然需要严格审批的背景下,跨市场的金融创新意味着多环节的审批,这不仅增大了金融机构的时间成本,或许还增加了其“寻租”的成本。
启动成本高的另外一个原因是缺乏市场化的信息收集平台。作为金融创新的参与者,需要收集各种市场信息,来对某项创新做一个可预测的成本和收益分析。但由于缺少足够的中介机构来促进信息市场化,搜集信息的成本也是相当大的。
技术水平不高也是金融创新的一大障碍。要进行金融创新,就必然要依托高科技手段,在金融信息化的基础上进行创新。
专家表示,在鼓励创新的同时,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减少审批环节,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利用先进技术等措施,来降低金融机构的创新启动成本。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金融创新更上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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