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丰华(600615)公告披露,因公司在原控股股东汉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期间信息披露存在的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分别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责任人员的责任大小,决定对公司处以三十五万元罚款;对公司原董事长王延涛给予警告、并处十万元罚款;对公司原董事长宋波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罚款,对公司原董事韩铭、王道庚、李云龙、秦永泉、王志、俞夏林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罚款,对公司原董事夏润芳、肖金泉、彭龙、张明忠分别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