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05-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日前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3]一中执字第14号),通知主要内容为:自2005年3月31日起,对本公司所持有的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2053万元股权解除冻结(本公司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根据上述通知要求解除了该股权的冻结。
本公司曾于2000年12月为江苏省技术进出口公司(简称“江苏技术”)在中国进出口银行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此笔贷款担保出具了反担保书。因江苏技术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进出口银行遂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苏技术承担还贷责任,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2003年4月20日起冻结本公司所持有的华泰证券的2053万元股权。本公司已于2003年5月12日对该事项予以披露,公告刊登于当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该担保事项发生后,本公司积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妥善解决了在进出口银行的担保责任,该担保事项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