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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4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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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息收益基金收益分配的提示性公告

    (2005年第四号)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5年3月21日至2005年4月20日,本基金每万份基金份额累计分配收益27.5118元,折算的年收益率为3.292% 。本基金管理人现将有关基金收益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说明

    本基金以每万份基金单位为收益分配基准,每日为投资者计算当日应分配的收益,经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后进行收益分配。

    投资者当日分配的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分配收益。投资者当日分配收益的精度为0.01元,第三位采用截位方式,因截位形成的余额计入基金资产进行再次分配。

    投资者每日分红收益以红利转再投资的方式转为基金份额,该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投资者累计收益=∑以投资者前一日的基金份额为基数分配的当日收益(即投资者日分配收益逐日累加)

    二.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三.提示

    1.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配的收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配的收益。

    2.节假日的收益并入节假日前一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

    四.咨询办法

    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热线:(021)38784788;

    3.中国农业银行、长江证券等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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