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1.2 本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3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季度报告中
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4 本季度报告经第五届董事会200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
均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股票简称 阳光股份 变更前简称 广西虎威
股票代码 000608
董事会秘书 王新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1层
电话 (010)88365256、68361088-626
传真 (010)88365280
电子信息箱 supershine000608@sina.com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05年3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期末增减(%)
总资产(千元) 2,448,847 2,381,832 2.8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千元) 693,739 660,697 5.00
每股净资产(元/股) 2.38 2.26 5.31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22 2.13 4.23
2005年1-3月 2004年1-3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 22,608 7,127 217
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4 175
净资产收益率(%) 4.76 1.52 增长3.2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4.76 1.46 增长3.30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05年1-3月) 金额(千元)
营业外收入 96
营业外支出 -16
合计 80
2.2.2 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 目 2005年1-3月 2004年1-3月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主营业务收入 193,699 95,809
减: 主营业务成本 (112,147) (66,37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0,466) (5,180)
二、主营业务利润 71,086 24,257
加: 其他业务利润 218 200
减: 营业费用 (4,911) (5,819)
管理费用 (5,506) (699) (3,267) (273)
财务费用-净额 399 10 749 11
三、营业利润 61,286 (689) 16,120 (262)
加: 投资收益 33,731 395 8,852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96 76
减: 营业外支出 (16) (117)
四、利润总额 61,366 33,042 16,474 8,590
减: 所得税 (20,793) (7,174)
少数股东损益 (7,531) (710)
五、净利润 33,042 33,042 8,590 8,590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3145人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股) 种类(A、B、H股或其它)
孙银国 936,180 A
尹可梅 626,892 A
李波 600,000 A
罗吉琼 596,473 A
张庆蓉 560,000 A
交通银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 510,090 A
邢益哉 490,000 A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 487,900 A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49,829 A
陈喜文 434,984 A
梁配榕 427,740 A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目均按计划顺利进行。截止报告期末,各项目进展情况
如下:
1 、北京阳光上东项目:该项目一期为C1、C2、B 区。其中C1区建筑面积为
9.4 万平方米,已于2004年底竣工人住,2005年1-3月份实现销售收入132,420
千元,住宅部分累计销售率为85%;C2、B 区建筑面积共计18.3万平方米,2005
年1-3月份实现合同销售额219,770 千元,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额702,840 千元,
住宅部分累计销售率为57%。截止2005年3月31日,C2 、B 区已结构封顶,完成
外立面工程,正在进行内装修,预计于2005年中期前后竣工验收。
2 、北京阳光大厦项目:该项目已于2005年2月份竣工验收。该项目总建筑
面积共计为5.2 万平方米,其中华糖洋华堂商业有限公司(简称“华糖公司”)
将承租该大厦的全部商场部分及相关设施,承租面积约3.7 万平方米,约定租期
20年,其中前十年每年租金约4171万元,承租10年后的租金在协商的基础上每2
年重新修改1 次;该大厦写字楼部分可租面积约0.7 万平方米。报告期内该项目
尚未实现收益。
3 、北京阳光丽景项目:报告期内该项目实现销售收入43,701千元,主要来
源于商铺和车位的销售。
4 、北京酒仙桥危改项目:2005年2月3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规
划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召开政府储备土地和入
市交易土地联席会议,确定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电控阳光
公司”)作为主体,按照实施进度和房改带危改的审批程序继续完善前期有关手
续,完成拆迁、补偿、居民回迁及市政建设,经营性用地入市交易。目前电控阳
光公司正在办理该项目的前期立项批复手续。
2005年1-3月份,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3,699 千元,实现主营业务利
润71,086千元,净利润33,042千元。报告期末长期借款比前一报告期末增加150,000
千元,主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借款所致。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行业/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千元) 主营业务成本(千元) 毛利率(%)
分行业
房地产 181,831 105,866 41.78
分产品
北京阳光上东项目 132,420 84,387 36.27
北京阳光丽景项目 43,701 26,707 38.89
其中:关联交易 0 0 0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属于房地产行业,公司的收入与利润主要来自房地产投资开发。房地产
开发具有周期性特征,其营业收入的确认具有特殊性,在项目施工和预售期间,
费用支出较为集中,而预售合同产生的现金流入不能计入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在
项目竣工入住后,收入确认较为集中。因此公司存在季度和年度之间收入与利润
的不均衡性。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
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
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因:(1 )商铺和车位结转的收入增加,其毛利率高于住宅项目的毛
利率;(2 )以前年度完工项目(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清理预提工程款。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经第四届董事会200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在2005年度
申请增发A股。本次增发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1000 万股(含11000 万股),拟募
集资金不超过6.5 亿元,全部用于投入北京阳光上东二期项目。
2 、经第五届董事会200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简称“阳光苑公司”)拟与华糖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2001
年1月21日签署的为《预租赁合同》)。该合同的签署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
来源,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
3 、经第五届董事会200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阳光苑公司与日本东
京三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京三菱银行”)签署《人民币贷款协议》,
阳光苑公司向东京三菱银行申请1.7 亿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借款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下浮10%。阳光苑公司以预约期间的合同权益
作为担保。该合同的签署,有利于缓解本公司资金压力。本协议已于2005年4月
13日签署。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阳光上东一期项目销售状况良好,一期C2、B 区将于2005年中期前后竣
工验收,该项目可结算收入将大幅上升,预计公司2005年半年度经营业绩比去年
同期将会有大幅度增加,预计增加幅度超过550 %。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唐军
200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