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05年4月25日起,调整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前端申购费率,详细费率标准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 1.2%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1.0%
重要提示: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AMC.com)查询。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88092666)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