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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4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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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05-002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4 月15日在南

    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商城19层C 座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 名,

    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 名,分别为王红明先生、赵富明先生和王树森先生;公司监

    事冯建荣先生、葛金美女士因公务出差,未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由监

    事王红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3票  0票  0票  不适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3票  0票  0票  不适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3票  0票  0票  不适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3票  0票  0票  不适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进

    行修改(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3票  0票  0票  不适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3票  0票  0票  不适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5年第1 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3票  0票  0票  不适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王红明先生工作变动,提议免去王红明先

    生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并提名吴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

    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3票  0票  0票  不适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

    一、原第十四条“监事会会议在披露定期报告前召开,每年召开四次。在会

    议召开前十日,由监事会主席指定的人员以专人送达、邮寄或者传真方式将书面

    会议通知送达全体监事。”;

    修改为“监事会会议在披露定期报告前召开,每年召开四次。在会议召开前

    十日,由监事会主席指定的人员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将书面

    会议通知送达全体监事。”。

    二、原第十五条“监事会主席根据实际需要或经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要求,可

    以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三个工作日前由召集人指定

    的人员以专人送达、邮寄或者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要求召开监事会临时

    会议时,应表明要求召开会议的原因和目的。”;

    修改为“监事会主席根据实际需要或经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要求,可以召开监

    事会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三个工作日前由召集人指定的人员以

    专人送达、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要求召开监事会临时

    会议时,应表明要求召开会议的原因和目的。”。

    三、原第三十条“监事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但如有两名

    以上监事要求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的,则必须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名监事

    有一票表决权。”;

    修改为“监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方式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每名监

    事有一票表决权。”。

    四、原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监事会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为二十年。”;

    修改为“监事会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为十年。”。

    附件2: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焘先生,1968 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先后在南京市高淳县工业局

    树脂厂、南京市高淳县工业局灯饰公司工作,曾任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车间班组

    长、管理员、车间主任,现任本公司农药生产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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