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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4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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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业务创新获大力支持
三只集合理财产品集中亮相
记者 陈劲 朱茵

    据记者了解,中信证券、招商证券、东方证券的首只集合理财产品近日均已获准发行,近期将公开发售。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集中亮相,体现了管理层对券商业务发展的大力支持,券商业务创新成效初显。

    中信证券相关人士介绍,公司首只集合理财产品——“中信证券避险共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规模为35亿元,投资于稳定收益类金融产品的比例不低于80%,同时中信证券投入自有资金,当集合计划到期万一出现亏损时,中信证券用自有资金对投资人的损失进行补偿。通过该计划,普通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询价、逆回购、央行票据等金融产品的投资。另外,该计划的流动性较好,开放期内投资者可以随进随出。该集合计划将通过中国银行、中信证券等机构网点限量发行,募集期约为40天,托管人为中国银行,目前已有客户进行预约认购。 

    招商证券首只集合理财产品“基金宝”(Fund of Funds, FoF)是国内首只券商FoF产品,它的投资对象限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封闭式基金。标的基金的选择主要依托于招商证券自主开发的基金评价系统和基金评价模型。

    招商证券相关负责人介绍,“基金宝”同时投资于多只基金,可以分散投资于单只基金的风险,管理人还以5%(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参与,风险首先由管理人承担。同时,“基金宝”的管理费率为0.6%,托管费率为0.2%,均比股票型基金低。另外,基金宝的信息披露费、审计费、验资费和律师费均由管理人支付。据测算,“基金宝”三年累计收益率超过15%的概率为91.2%。“基金宝”将于4月21日起在招商证券各营业部及招商银行各网点正式发售。

    据悉,东方证券首只创新理财产品——“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有三方面创新:一是免收管理费。不管投资者是盈是亏都不收取管理费,只在投资者获得2.25%的基本收益后,才累进提取业绩报酬,以保证投资者收益最大化;二是为保护投资者本金安全,东方证券与委托人结成“利益共同体”,以自有资金认购“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10%并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当计划资产受市场风险影响下跌10%时,投资者本金仍不受影响;三是产品设计以“混合安全、优势互补”为原则,灵活配置固定收益品种、新股询价申购、股票等资产,充分吸收了货币市场基金、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和专家理财业务的优点。该集合计划近日起将在东方证券各营业部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指定营业网点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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