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制约投资者信心的,不光是股权分置问题的破冰与否,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是制约投资热情的一个等同因素。很多股民朋友说,我们过去炒股看业绩,可是业绩是显性的成绩单,隐性的成绩单我们看不到。不知道什么时候因高管违规问题使公司业绩突然变脸,遭殃的总是我们小股民。据了解,香港证监会和港府形成一致意见,对违规者进行民事制裁或刑事制裁。意见要求民事罚款最高可达500万港元,刑事则最严重可罚款800万港元以及监禁10年,对较严重的个案,最高罚款可达到1000万港元,而对市场失当行为的罚款则应不设上限。笔者以为,香港市场的这一设想,也可以拿来为大陆资本市场借鉴并进一步强化之。 (湖北 左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