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中国商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制度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建议我国商业银行应探索建立首席经济学家制度,并认为现阶段已具有可行性,需要重点探索的是如何使之符合我国国情。
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表示,商业银行的首席经济学家除充当银行行长的参谋之外,也可作为银行的形象大使,在各种公开场合就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及其发展中的某些重大问题发表评论和意见,以此扩大银行的影响力。
深圳银监局局长于学军比较了“首席经济学家制度”与国内银行机构现有的“研究所制度”的异同。他认为两者的首要目的都是为本机构自身提供相关工作和服务,但前者比后者学术独立性更强,可不受银行其他部门的影响,根据自身的价值判断为银行高层提供参考意见,公开发表学术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