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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3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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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赛迪传媒  公告编号:股05-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05年3月10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友谊宾馆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2名,代表股份173,808,711股,占公司股份311,573,901股的55.78%,其中非流通股股东2名,代表股份173,808,711股,流通股股东0名,代表股份0股,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长李颖女士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信利律师事务所谢思敏律师到会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1、审议了关于解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会议以赞成票173,808,711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且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票的100%,通过了该提案,其中:

    非流通股赞成票173,808,711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流通股赞成票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了关于以40万元报酬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04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提案

    赞成票173,808,711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票的100%,通过了该议案,其中:

    非流通股赞成票173,808,711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流通股赞成票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谢思敏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提案;

    2、经出席会议董事、监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信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股东会议记录;

    5、其他有关会议召开、表决等有效性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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