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工作已经启动,基金被认为是一种更为规范的个人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方式,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将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柜台市场的充分联通开辟新的途径,从而推动我国各债券子市场更为协调地发展。
由于债券是一种固定收益型有价证券,它的收益率变化空间相当有限,只有客观分析收益率变动趋势,合理进行资产组合,才能取得较多的投资收益,因而比较适合于机构投资者。银行间债券市场近年来所以迅速发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机构投资者是债券市场最主要的参与者。当然,这并不是说债券市场的最终投资者就是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本身也有自有资金,但在它们所运用的资金,更多的来自于个人投资者,他们通过储蓄存款、购买保险、委托理财等等渠道,把资金集中到机构投资者手里,成为机构投资者主要的资金来源。银行间债券市场以机构为主,而柜台市场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它们同属场外市场,他们之间的有效联通,利于形成统一的价格,合理配置社会资源。
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通过什么方式到达机构投资者手里,关系到银行间债券市场与柜台市场连接的程度。银行吸收居民存款,再以自已的名义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这是一种方式。在这种方式下,个人投资者并没有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生关系,因为它与银行只有债权债务关系,与银行在债券市场上的交易没有任何关系。保险机构吸收保户的保险费,然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这是又一种方式。在这种方式下,个人投资者(保户)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也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目前一些商业银行开展的理财业务,使投资者能够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在这种方式下,商业银行受个人投资者之托,把受托资金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把投资收益返还给个人投资者。
基金是个人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一种更为规范的做法。目前,商业银行开展的一些理财业务,通常是以自有资金先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购入一定数量的债券,然后按其总量,向个人投资者进行分销。理财资金与商业银行资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的运作并没有明确的区分。基金则不同,其资金与银行资金没有任何关系。
商业银行通过理财产品的开发,来连接柜台市场和银行间市场,这是在商业银行不能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情况下保护自身利益、提高竞争能力的一种做法。商业银行代理推销基金产品,固然可以取得一定数量的代理费收入,但它会分流本行的储蓄存款,使以存款资金为基础的其他业务受到影响;但如果不代理,只要基金产品在发展,总有银行会代理,此时不但分流储蓄的作用依然存在,不代理者连代理费收入都得不到。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无法提高。在即将全面放开金融市场的前夜,中国商业银行确实面临巨大的挑战。而从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柜台市场的连接来看,仅仅依靠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和代理基金业务,两个子市场的连接是相当有限的。在开展理财业务的情况下,由于商业银行需要事先以自有资金购入债券,其交易规模不可能发展得很大。而且资金的混合使用,也不利于市场风险的防范。而商业银行代销基金产品的活动,因为前述的情况,事实上也做不大。
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可以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柜台市场的充分联通开辟一条新的通道。在商业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无需顾忌基金产品对储蓄业务的冲击,因为在一项业务减少造成的损失,可以通过另一项业务的收益来补偿。这样,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的优势就可以在推销基金产品中充分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商业银行所设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基金业务,资金上与商业银行完全独立,风险得到隔离,因而不会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带来新的风险隐患。从长远看,通过这种方式连接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柜台市场,可有效地解决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机构投资者的长期资金来源问题。去年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时,曾出现过这样的矛盾现象:一方面,由于机构投资者资金不足,商业银行之间相互持有较多的次级债券;另一方面,许多个人投资者看好次级债券,却无缘购买次级债券。如果商业银行的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基金业务,这个问题应能很快得到解决。此外,它对于合理形成债券价格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市场分隔必然造成价格扭曲。在银行间市场和柜台市场上,同券不同价的现象似乎已见多不怪,这充分反映了市场联通不充分的弊端。可以预料,随着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的开展,这种现象会逐渐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