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小言 北京报道
昨日,对于新股询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何更好地推行以及技术环节的完善等,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贝多广建言良多。
华电国际并不完美
贝多广表示,新股发行成功的主要标志有四:完成发行招股说明书中的筹资额;上市首日溢价在合理范围内,如正常情况下溢价15%-25%,但在市场估值水平较高时,溢价总体水平会上移;上市后股价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在同一时间段内不同股票溢价之间的差异较小,说明市场比较理性;反之,说明市场还不成熟。
针对华电国际上市首日的“疯狂”表现,贝多广坦承:“发行中是出了一些问题”。
虽然我国证券市场历史上多数时间的溢价处于较高水平,没有明显规律。但近年开始出现新情况,溢价降至20%左右;而极端高溢价现象如超过200%的,近年也有所减少,从2002年4月到2004年8月,仅有3家。
市场化改革要区别对待
IPO定价市场化后,大规模发行的溢价较低,小规模发行的溢价有可能较高;同时,发行公司规模和投行声誉都对溢价差异有影响。
贝多广就此建议,在我国,如果把融资额超过15亿元称为大型发行,那么应完全放开市盈率限制,实行市场化定价,因为这种做法产生溢价泡沫的可能性不大。
而受市场追捧的小公司最有可能产生极端高溢价,对它们可采取“一步到位”和“严密监控,逐步放开”两种市场化策略。前者是指完全放开市盈率限制,大小公司无区别,“学习”成本可能较高,对市场的冲击可能较大;后者是指小公司暂缓放开,比如将市盈率上限定为15倍,这样可防止高溢价,等到IPO市场中主要发行大盘股时,再放开小盘股。如果小盘IPO占总数25%,市场总体溢价水平将由大盘IPO决定,市场发行定价的合理性会较易确定。
他认为,发行人、投行和投资者主要应在大盘IPO发行过程中对询价制进行学习和经验积累。
技术上还需完善
贝多广说,市场化改革方向、目标是毋庸置疑的,目前进行新股定价市场化改革产生高溢价的可能性也很小,但如果辅助一些配套措施和技术环节,询价制度将会更加完善。
比如在发行程序上,允许投行软承销,即不保证包销,“尽力而为就可以”,主要是在配股、增发方面这样做;允许投行调整价格区间、发行规模甚至延迟和撤销发行等。在发行方式上,较大规模发行除了对向公众发行部分采用市值配售,是否可考虑采用网上资金申购方式,不能总是在保护现有投资者时排除其他新的投资者。
在一些细节上,他还建议:可否考虑在刊登招股意向书后再询价,以避免和有关法律冲突;不要求统一股票锁定期,尽可能减少或不统一要求;仅披露获配数量最大的前20名投资者申购信息,其他则采取向监管部门备案的形式;适当增加其他定价方式,如小盘不用询价,由证监会直接规定市盈率等。
贝多广认为,IPO定价市场化改革中,监管重点应转向核准后发行活动中“三公”原则的落实,以及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充分性。针对市场对询价对象报价的质疑,他称,“询价报高报低都有原因,撤单也是商业行为,而不仅仅是诚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