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000548)公告称,由于向金荔科技(600762)提供3000万元担保,公司近日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令公司为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资料显示,2003年10月,根据湖南投资与金荔科技签署的《交叉担保框架协议书》,在协议书的担保金额内,湖南投资为金荔科技向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韶山路支行贷款3000万元整人民币提供了担保。
公告今日披露,2005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韶山路支行以金荔科技逾期未归还2999.922万元贷款本金为由,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限金荔科技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工行贷款本金2999.922万元,利息514824.37元,由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诉讼费162580元、财产促使费150515元、其他诉讼费2000元,由金荔科技和公司共同负担。
根据湖南投资此前的公告,截至2004年12月21日,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40557万元,占公司200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6%,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1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