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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2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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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
东北高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实习记者 李良

    “存款失踪案”尚无定论,证监会又发出了立案调查书,东北高速可谓祸不单行。东北高速今日发布公告称,2005年2月23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东北高速立案调查。

    今年1月14日,东北高速发布了一则令市场震惊的公告。公告称,1月4日早,公司领导和财务部经理、出纳员去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对帐,结果发现两个帐户的合计余额仅剩7.31万元。而根据以前的对账单,截至2004年12月31日,该两帐户应有存款余额29.3亿元。与此同时,东北高速的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也报告称其存于该行的530万元资金去向不明。公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不久,东北高速的董事长张晓光落入法网。2005年1月13日,东北高速收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拘留通知书,张晓光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刑事拘留。不久,东北高速再度发布公告称,2005年1月27日,公司收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逮捕通知书,以涉嫌贪污的罪名依法逮捕张晓光。

    随后,东北高速于2005年1月17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被告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立即向公司支付公司在被告处的存款29.3亿元人民币及利息。当天,公司就受到了吉林省高院的预交案件受理费通知书,吉林省高院已受理此案。

    突如其来的“存款失踪案”让东北高速不得不面对业绩受损的现实。虽然公司称将尽一切努力追回存款,但其此前发布的业绩预告则无奈表示,预计2004年度全年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而亏损的主要就是非主营项目亏损所致。2003年度,东北高速每股收益为0.151,2004年前三季度摊薄后的每股收益为0.05元。

    除了违反证券法规外,东北高速在期货操作中的违规行为也成为证监会此次调查的对象。2003年4月1日,面对媒体的穷追不舍,东北高速首次公开承认其控股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参与期货交易一事。根据公告披露,东高油脂在2002年6月18日至11月12日期间,共计向大连北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等期货经纪公司支付期货保证金3.18亿元用于期货交易。其中以该公司法人名义开立的6个期货保证金账户取得期货收益5032.7742万元;以其他法人和个人名义开立的16个期货保证金账户取得的收益3062.2006万元。公告称,东高油脂参与期货交易并未事先通知东北高速董事会,东北高速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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