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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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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发咨询文件 拟下放上市审批权
厚朴

    □记者  厚朴  深圳报道

    港交所日前发出咨询文件,就有关上市决策新架构进行咨询。根据该咨询文件,现有上市委员会、创业板上市委员会、上市复核委员会及上市上诉委员会的现有委员会架构及权力将合并重组由新设的上市政策委员会、上市决策小组、上市复核小组、审裁员和纪律复核小组等取代。咨询期截至4月22日,新架构预期将在下半年实施。

    按照咨询文件,新设的上市委员会将有最多28名成员,其中8名为投资者代表,1名为港交所行政总裁,其余19名为上市公司、中介人及券商代表。其中上市政策委员会只负责上市政策、规则制定、修改事宜;新上市及新发行人的结构产品上市申请、取消上市资格等事宜则交上市决策小组决定;由权威机构认定属投资等级的银行、公司或市值不少于50亿港元的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或结构产品等的审批权则交由上市科审批;上市复核小组和纪律复核小组则负责有关复核和纪律事宜。与此同时,港交所将设一名全职专员负责未来的纪律行动,上市委员会无权过问。

    对于上述建议,港交所上市科主管韦思齐表示,各咨询建议目的在于设定一个更加清晰、更有效率的行政机制就上市事宜做出决策,同时确保有足够的制衡处理监管风险,并将有关风险减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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