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05年0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哈尔滨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转让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号:600829        股票简称:三精制药        编号:临2005-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4月28日,本公司股东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有关事项公告已刊登于2004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哈药集团拟以现金10,468.7万元继续收购建材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6.27%的国家股股权。

    2005年2月22日,本公司接建材集团的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于2005年2月7日对建材集团持有本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有关问题作出批复(国资产权【2005】168号),现将批复内容摘要公告如下:

    一.同意建材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7,406.29025万股国家股中的6,291.29025万股转让给哈药集团。

    二.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38,659.23975万股。其中,建材集团持有11,115万股,占总股本的28.75%,股份性质为国家股,哈药集团持有17,811.29025万股,占总股本的46.07%,股份属非国有股。

    三.此批复自发文之日其十二个月内有效。

    此次股权转让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哈药集团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本着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对股权转让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