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68 股票简称:煤气化 公告编号:200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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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2月7日发出了《关于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5年2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建[2004]119号“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煤炭工业局2004年10月8日晋财建[2004]320号“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公司决定,将原从2004年6月1日起提取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详见2004年8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改从2004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并将原按吨煤5元、8元和10元标准提取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高到按吨煤15元提取。该费用的提取,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煤矿的整体安全装备水平,为杜绝煤矿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稳定、持续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预计公司2004年4-12月份累计生产原煤192万吨,煤炭生产安全费用计提标准提高后预计增提 1619万元,包括原已按吨煤5元、8元和10元提取的此项费用,预计2004年公司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总额为2882万元。提取该项费用后将对公司2004年度的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