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副主任李毅中日前在全国国资工作会上表示,国资委正积极与人大财经委、财政部、社保基金理事会等有关部门协商沟通,研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方案,争取形成一致意见后上报国务院,早日建立这一制度。
这不是国资委第一次呼吁此事。在最近的几次工作会上,国资委主要负责人都提出过尽快推进此项制度的建立,并希望能从2005年起开始试点。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迫切之情可见一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即国资监管机构依据政府授权,以国资出资人身份依法取得资本经营收入、安排国资经营支出的专门预算的制度。其收入项目包括国资经营收入、出售收入、公共财政预算转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项目包括投资性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和其他支出。
国有资本的经营预算,是国资委一直在争取的一项重大权利。为什么要建立这项制度呢?“在我们资本运营、企业改制的过程中,包括国有企业资本的变现以支持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过程中,需要有这样一个基本透明的国有资本预算形式,从而使大家知道跟全国人民相关的国有资产的信息和基本情况。”财政专家贾康如是说。
国资委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表示,建立国资经营预算制度不仅是出资人履行职责的要求,也是监督考核国资委的方法。通过建立国有资本预算,从而反映国有资本运营的收支平衡和运行效率,起到监督国资委的作用。
不过,消息人士透露,建立此制度,各部门之间还存在认识不一致的地方。因为它必将涉及国家预算框架内部各个预算之间的关系,比如与社保预算之间的关系。不少专家呼吁,通过国有股划拨充实社保基金。但是,究竟是直接划拨股权、还是通过国有资本预算制度划拨资金去充实,不同部门尚存在分歧。
贾康也指出,资本预算和公共收支预算,还有社会保障预算,它们有明显不同的特点,应是相对独立的预算。在国有资产预算会计的技术原则上,需要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政府会计,而不是停留于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的政府会计,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国家债权债务的总体、全貌,提高公共风险的透明度和预警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