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金融的存在早已是不争的事实,但规模到底有多大?花旗银行一份研究报告的估计颇为惊人:在2004年5月到10月期间,银行居民存款流失额在9000亿元左右,而这些资金大都用于自己投资或民间融资。
地下金融其实是相对于正式金融体系之外的金融活动,经常也被称作为黑市金融、非正规金融或“草根金融”等。因此,地下金融仅是个中性称谓,并不等同于非法金融。
民间金融繁荣是金融压抑的必然结果。尽管中国经济改革已走过了四分之一世纪,但金融一直基本为国有垄断。金融压抑和低效率的国有银行垄断造成严重的信贷歧视,非国有经济部门深受其害。虽然非国有部门对中国GDP的贡献超过了70%,但是它在过去十几年里获得的银行正式贷款却不到20%,其余的80%以上都流向了国有部门。在此背景下,目前全国中小企业约有三分之一强的融资来自非正规金融途径。
从经济学意义上说,地下金融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体制弊病,资金向最需要的部门流动,从而整个经济的效率得到提高,产出得以增加。也就是说,地下融资是一种达到次优的有效途径。然而,问题是地下金融风险巨大,融资成本也异常高昂。尤其是每年近百亿的利息会形成相应的利益输送渠道,并足以滋生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而要改革各种非法融资,相关势力就会百般阻挠,金融制度正规化遥遥无期。地下融资的这种强化蔓延机制是十分可怕的。
总之,增加打击力度和稽查密度是抑制地下金融蔓延的有力措施,但治本之计在于从源头上放松金融压抑,规范民间融资。毕竟,疏胜于堵。 (摘自《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