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俊峰 上海报道
据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通报,两名保险营销员因挪用保费,2004年末被原公司解约,并根据行业约定受到业内通报、各公司不得聘用及吊销从业资格的处理。其挪用保费的不良记录将在上海社会联合征信系统分别披露5年和7年。
2004年,上海17家寿险公司在上海保监局的直接指导和推动下,由同业公会组织协调,与上海资信公司同时签订了合作协议,全市共有32000名保险营销员自愿与所在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营销员诚信服务承诺书”,占营销员总数的90%。7月1日,上海市保险营销员执业信用信息系统正式建成启用,对社会开放查询。保险营销员个人执业信用信息系统有力地规范了营销员的展业行为。2004年1—6月,在全市32000名保险营销员中,侵占、挪用保费事件共11起;自7月1日系统建成对外开放查询以后,7—12月共发生挪用保费事件2起,涉案金额约1.8万元,案件数下降了81.8%,涉案金额下降了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