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河北华玉 股票代码:000408 公告编号:2005-01
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月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德外黄寺大街24号甲24号楼B座二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委托代表人3人,均为非流通股股东,代表股份6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9%,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路联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经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66,3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
赞成票66,3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秦文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赞成票66,3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收购盐城市商业房产项目议案;
赞成票66,3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收购河南郑州商业物资公司在建工程项目议案。
赞成票32,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9.17%;反对票33,7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0.83%。未予通过此项议案。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韩炳生先生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现行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一月十一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