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5-20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亲自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发布的临2025-21号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修改公司部分配套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部分配套制度。具体为: 1、《股东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4、《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本议案中《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发布的临2025-21号公告。上述四项制度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体系,提高决策和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 (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发布的临2025-21号公告。) 四、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由公司第一大股东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推荐,提名高新刚、都波、范凯共三人作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由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推荐金永利、李卓、俞奕鉴共三人作为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职工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发布的临2025-22号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附件: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新刚 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 现任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 都 波 男,1978年出生,本科。曾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职员(管理师);沈阳兴远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级);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与经济运行部副部长、部长。 现任沈阳汽车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 范 凯 男,1989年出生,清华大学法学硕士。曾任普华永道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风险与控制服务部高级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并购业务部业务副总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现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永利男,1958年出生,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沈阳财经学院教师、教研室主任;沈阳大学财务副处长、教授;中准会计师事务所顾问;沈阳来金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生国建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 卓女,1973年出生,副教授,法学博士。曾任辽宁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商法专业;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辽宁省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俞奕鉴男,1972年出生,金融硕士。曾任中信银行嘉兴分行支行副行长;嘉兴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嘉兴正金原石投资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 现任浙江大学嘉兴研究院院长助理、数字安全中心营运主任。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5一21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 及相关配套制度 暨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改公司部分配套制度的议案》及《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简称“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同时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1、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3、其他主要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三、制定及修改部分配套制度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公司部分配套制度。清单如下: ■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四项修改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调整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已对《公司章程》及部分配套制度中的相关条款作出适应性修订。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体系,提高决策和运营效率,公司对现有治理结构进行优化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根据前述修订,删除“监事会”,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调整前: ■ 调整后: ■ 注:董事会办公室职能由证券法律部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