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5-034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汤国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六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汤国荣先生简历 汤国荣,男,1968年10月生,中共党员。1997年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江苏五菱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厂工会副主席、党支部书记、组织科副科长、劳动人事部部长,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行政人力中心人力资源总监、上海公司副总经理、文旅地产公司副总经理,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公司监事等职务。现任公司助理总裁、新城控股集团(常州)党委书记、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3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晓松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峰出席会议;财务负责人管有冬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直接融资工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文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5、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8、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德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婕、蔡霖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