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5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五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五只基金(具体名单详见下文列表)《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修改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部分条款,并根据法律法规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以及完善表述等修订了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内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基金列表
  ■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改内容
  1、在《基金合同》的“基金的投资”章节中修改条款:将“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修改为“无债项评级的以及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对于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均没有的信用债,基金管理人需结合自身的内部信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与认定,以基金管理人的判断结果为准”,或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采用主体评级”修改为“无债项评级的以及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采用主体评级,对于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均没有的信用债,基金管理人需结合自身的内部信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与认定,以基金管理人的判断结果为准”。
  2、根据法律法规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以及完善表述等修订了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相关内容。
  3、各基金的《托管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中与上述相关的其他内容一并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附表:《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三、其他相关提示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本次就旗下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部分条款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其他修订事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亦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就上述调整事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05月26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在规定网站,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3、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bbn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咨询有关事宜。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6日
  附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1、中加优选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
  2、中加优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此外,《基金合同》中的部分内容做了加粗的格式调整,不涉及内容调整,具体请见合同正文。
  《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
  3、中加邮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此外,《基金合同》中的部分内容做了加粗的格式调整,不涉及内容调整,具体请见合同正文。
  《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
  4、中加瑞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此外,《基金合同》中的部分内容做了加粗的格式调整,不涉及内容调整,具体请见合同正文。
  《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
  5、中加聚隆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此外,《基金合同》中的部分内容做了加粗的格式调整,不涉及内容调整,具体请见合同正文。
  《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