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钟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获得核准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36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钟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获得核准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省发改委关于湖北钟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127号),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能长源钟祥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单位开发的湖北钟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获得核准。
  二、核准批复主要内容
  1.同意建设湖北钟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项目代码:2211-420000-04-01-836094)。
  2. 项目建设地址: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冷水镇。
  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装机20万千瓦,拟安装2台单机容量10万千瓦的可逆式混流发电机组,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厂房、开关站等组成。
  4.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7.9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58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国能长源钟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5. 请依法依规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严格遵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建设可提高湖北电网保供能力,有利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升荆门电网调峰能力,促进当地新能源消纳。若公司决策投资该项目,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清洁能源比重,优化公司电源结构。
  四、其他
  公司将就上述湖北钟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投资和审批决策事宜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钟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127号)。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37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基于5G+的四期人员定位系统建设扩展项目
  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公司)经公开招标,确定国能(北京)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电气)为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基于5G+的四期人员定位系统建设扩展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87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x1000MW扩建工程基于5G+的四期人员定位系统建设扩展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25年4月28日,汉川公司与国能电气签署了《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基于5G+的四期人员定位系统建设扩展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标的:甲方(汉川公司,下同)同意乙方(国能电气,下同)采用新型物联网蓝牙定位技术与现有UWB人员定位技术进行适配融合,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定位需求,包含UWB定位、蓝牙定位、北斗定位、5G定位技术及系统、设备的融合复用。软件平台需支持组态化配置功能,集成巡检终端、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三维可视化、ICS系统协同联动,并融合多种多维数据,实现对人员安全、作业安全和管理安全等可视化展现。
  2.合同价格:人民币879万元。
  3.付款方式: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为含税价,涵盖了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风险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专用技术使用费、技术转让分摊费、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验考核、运输、 保险、技术资料、利润等和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税 (含进口设备和材料关税、增值税等所有税费) 和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所有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可预见费等。
  具体付款方式为:
  (3)预付款为合同总价10%。乙方提供甲方同意格式的履约保函(合同总价格的10%)及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的有效收据正本一份,甲方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4)软件费的支付:
  软件费用包括软件开发费用、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乙方完成系统设计、开发、测试、调试完成上线并经甲方审定确认后,支付软件费用的85%,开具软件总额100%的增值税发票。 剩余5%作为软件质量保证金,甲方已经签发了最终验收证书且保证期满后一个月内,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合同软件费用的5%。
  (5)合同设备费的支付:设备到货达到50%时开始付款,支付到货硬件总额的40%价款,开具到货硬件总额增值税发票(含硬件预付款10%)。设备全部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后,支付到货硬件总额45%价款,开具到货硬件总额增值税发票。 剩余5%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甲方已经签发了最终验收证书且保证期满后一个月内,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合同设备价格的5%,如有质量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4.项目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6个月内完成系统设计、开发、测试、调试完成上线。
  5.主要违约责任:
  (1)乙方派到现场服务项目经理或主要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并对其行为负全责。乙方在投标时申请选派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在中标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若拟选派的项目经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每更换1人次,罚款10万元/人次,若拟选派的主要技术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每更换1次,罚款5万元/人次;甲方书面同意更换的,其同资质、同经验的替换人员应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上或交货前4个月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条件的部分,监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时间内返工,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条件,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若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乙方的原因,诸如设计、设备和材料供应、施工等,使工程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条件,监理要求乙方予以返工、修改,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由于乙方的原因竣工日期不能达到的,经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请合格的第三方消除缺陷,所需所有费用和竣工期的延期的违约金均由乙方负担。
  6.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生效条款:本协议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双方义务按照约定履行完成,合同自动终止。
  除上述条款外,该合同无其他重要条款。
  三、其他
  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基于5G+的四期人员定位系统建设扩展合同》。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