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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24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2号 |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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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亚川先生 6、会议地点: 会议现场地点为顺德岭南花园精品酒店17层德胜厅。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6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06,647,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5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76,608,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13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5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0,038,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2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刘涛先生与董事杨燕清女士采用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广东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必东、钟扬飞出席会议并出具见证意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06,062,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6%;反对38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19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9,454,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35%;反对38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19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06,055,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3%;反对3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4%;弃权1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9,447,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23%;反对3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4%;弃权1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06,058,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8%;反对3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20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9,45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28%;反对3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20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06,065,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3%;反对3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4%;弃权19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9,457,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43%;反对3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4%;弃权19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 同意506,058,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8%;反对39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6%;弃权19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6%。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9,450,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28%;反对39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6%;弃权19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6%。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4,470,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96%;反对3,187,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75%;弃权1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6,65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365%;反对3,187,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75%;弃权1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属关联交易。由于广州岭南商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为我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我公司股份302,382,302股,因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且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岭南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00,301,686股)、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106,240股)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沈洪涛、刘涛、文吉进行了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必东、钟扬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专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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