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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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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8,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56.244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3,677.4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358.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2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芯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东芯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3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8,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8,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东方恒信”)与一致行动人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或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从165,713,025股增加至170,988,957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37.4705%增加至38.6634%。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收到公司股东东方恒信及一致行动人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持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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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控股股东东方恒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提供的股票增持贷款),自2024年10月21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2.4亿元(含)。截至2025年1月2日,本次权益变动明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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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为截至2025年1月2日的持股情况。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恒信仍处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亲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8,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5-003)。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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