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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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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
  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选举陈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陈洪先生简历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陈洪先生简历
  陈洪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陈洪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3,107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7)。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于2024年1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228,708,4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57%,持股比例超1%。具有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7)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1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议案进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本次会议选举因只涉及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采用非累计投票表决方式。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谢明洋邮政编码:644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或有回购义务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股份”或“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州锂宝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锂宝”)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后,公司持有广州锂宝股份4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
  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参股公司广州锂宝参与设立合伙企业及公司承担或有回购、对外担保义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广州锂宝、四川省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安基金”)、四川弘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成都集信锂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集信”),成都集信将通过股权及可转债的方式定向投资于广州锂宝下属全资子公司,即宜宾锂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原为宜宾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于2024年8月完成股改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锂宝”)和宜宾光原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原锂电”),用于建设年产2万吨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及其配套前驱体项目。成都集信未来拟通过换股成为广州锂宝的股东,并通过广州锂宝上市或被上市公司并购方式完成退出。若成都集信未通过换股成为广州锂宝股东或未通过广州锂宝IPO、借壳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顺利退出,广州锂宝的股东天原股份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将承担回购成都集信所持有宜宾锂宝和光原锂电的股权或集安基金换股后持有的广州锂宝股权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广州锂宝参与设立合伙企业及公司承担或有回购、对外担保义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8-074)。
  二、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成都集信持有宜宾锂宝27,500万股股份,未直接持有光原锂电股权。成都集信对宜宾锂宝和光原锂电的可转债投资已全部偿还。
  目前,基于总体战略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各方正在就回购事项延期进行沟通协商,已初步达成一致意向,待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后报相关决策机构进行决策。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进行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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