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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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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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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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在2024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注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在2024年年报审计阶段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注3:公司自上市以来,暂未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
  
  保荐代表人:
  葛体武 刘凌云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4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于2024年12月对速达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2024年年度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4年12月25日
  2、授课人员:葛体武、张达
  3、参加培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4、培训方式:编制培训讲义,采用现场和线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
  5、培训主题:关于信息披露
  二、培训主要内容
  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向参加培训人员讲解了信息披露范围;总结速达股份上市以来信息披露的情况,并就后续信息披露工作提出建议;介绍了信息披露违规的典型案例与处罚结果;解答了参加培训人员的疑问。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使得速达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有了更深入、更明确的了解,有助于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保荐代表人:
  葛体武 刘凌云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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