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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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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9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第二次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6日10时至2024年12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ifa.jd.com)分别公开拍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昌盛”)所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28,678,538股、28,678,538股、24,461,106股。本次司法拍卖的公司股份为81,818,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2%。本次拍卖已按期进行,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

  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的《成交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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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及被司法拍卖情况

  ■

  本次拍卖前,青岛昌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5,198,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5%,若本次成功拍卖的股份顺利完成过户,青岛昌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63,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将被司法拍卖的81,818,182股外,公司暂未获悉青岛昌盛所持股份目前是否存在其他被拍卖的情形。

  三、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1、青岛昌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六条第三款:“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及第十五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前款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的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3、本次拍卖事项后续仍涉及竞买人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结果及周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被拍卖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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