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一陈德水先生持有公司47,208,121股,占总股本的15.43%。本次陈德水先生将持有股份中的21,931,000股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占公司总股本7.17%。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一陈德水先生的通知,获悉陈德水先生将持有股份中的21,931,000股质押给中银国际,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24年12月16日,购回交易日为2025年12月15日。上述质押已在中银国际办理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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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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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