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和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股东古少波先生出具的《捐赠函》,古少波先生为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拟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人民币4,000万元,并于《捐赠函》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赠与的现金支付至公司账户。本次赠与事项为古少波先生单方面、不附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赠与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古朴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古少波先生、古朴先生需回避表决。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统筹会议安排,公司原定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4年12月27日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和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长古少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受赠现金资产事项,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并不附任何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古少波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古少波先生、古朴先生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3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股东古少波先生出具的《捐赠函》,古少波先生为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拟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人民币4,000万元,并于《捐赠函》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赠与的现金支付至公司账户。本次赠与事项为古少波先生单方面、不附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赠与行为。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古朴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古少波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姓名:古少波
2、关联关系:古少波先生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古少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古少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1,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034%。
三、《捐赠函》的主要内容
本人古少波,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本人拟向公司捐赠现金资产(以下简称“本次赠与”),并自愿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
1、为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人拟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资产人民币4,000万元(大写:肆仟万元整),并于《捐赠函》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赠与的现金支付至公司账户。
2、本次赠与事项为本人单方面、不附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赠与行为。
3、本次赠与资金来源合法。
4、本人对赠与资金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5、本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本次赠与的诉讼/仲裁等纠纷情形;本次赠与并未侵犯任何人的任何合法权益,且不会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争议。
上述承诺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充分理解上述承诺的法律效果,并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赠与事项不涉及其他安排。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赠现金资产事项系古少波先生为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而作出的单方面、不附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受赠现金资产有利于增强公司流动性,改善公司资产结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该笔现金资产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最终将以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确认的结果为准。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古少波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合法领取的职工薪酬、费用报销等日常费用外,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未与古少波先生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联方古少波先生为支持公司发展,拟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为无附义务的赠与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古少波先生出具的《捐赠函》;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
2、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
3、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除会议延期及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2024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未发生变更。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2)。
2024年12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提议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为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授信延续提供担保、接受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及本公告。为统筹会议安排,公司原定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4年12月27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024年12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再次增加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提议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截至2024年12月17日,大横琴集团单独持有公司股份308,888,9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7%,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合计拥有宝鹰股份37.96%的表决权,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所提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会议延期及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4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列明的会议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现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4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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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00至20.0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00至23.0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0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1、议案1.00需逐项表决;
2、议案1.00-18.00、议案22.00-23.00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古少明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24.00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古少波先生、古朴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1.00-18.00、议案20.00、22.00、23.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宝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仁生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邮 箱:zq@szby.cn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
邮 编:518040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5、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6、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7、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8、大横琴集团出具的《关于再次增加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7”,投票简称为“宝鹰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