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1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郑铁江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注:1、表中的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4位,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1、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中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

  2、公司2024年4月11日总股本为593,173,027股。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郑铁江先生资信状况良好,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024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介绍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百川股份,证券代码:002455)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未发现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四)2024年4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铁江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897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12),公司2023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6,000万元–4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65.06%-394.51%,基本每股收益为亏损0.61元/股–0.67元/股。本次业绩预告是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际盈利情况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2023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