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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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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39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4月12日,公司收到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韦感”)《关于增加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函》,提出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4年4月12日止,无锡韦感持有公司股份3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2%,无锡韦感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且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未发生变更。根据以上情况,现将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7日

  7、出席及列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在审议前述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潍坊爱声声学科技有限公司、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梁龙先生、傅爱善先生、张常善先生、万景明先生应回避表决,详见《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同时上述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进行委托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指定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杨步湘先生、张辉玉先生、杨毅女士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7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0、11、12、13以及19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董事会办公室

  5、登记时间:2024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6、联系方式:0536-2283009

  7、传真号码:0536-2283006

  8、联系人及电子邮箱:

  宋颖女士:gettop@gettopacoustic.com

  9、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5”,投票简称为“共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如议案2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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