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3%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1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码:2024-01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7,751,801股,占公司总股本24,094.16万股的比例3.2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5.00元/股,最低价为15.9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7,715,986.9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