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3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1,150,216,07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20,493股)的股本总额1,141,595,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立足于光通信、数字化,超高清、虚拟现实、下一代空间计算和汽车车载显示、智能化等的发展,公司主要业务为:(1)智能终端业务:数字智能终端及相关软件系统与平台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要面向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和广电网络运营商、海外电信与综合运营商提供系统集成以及ToC消费渠道零售,其中智能终端产品包括:4K/8K等各类智能机顶盒、融合终端、宽带网络通信连接XSG-PON、Wi-Fi路由器、5G CPE等产品、虚拟现实VR/MR/AR解决方案及终端、网络摄像机、多模态AI技术应用、融合云电脑等;(2)专业显示业务:汽车智能车载显示(车载人机交互显示总成系统、车载智能显示仪表系统)、中小尺寸显示模组;(3)运营服务业务:主要包括B2B售后增值服务、智慧城市业务等。

  公司基于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物联网,联合国内外电信或综合运营商、内容商、应用商、渠道商、政企数字化行业客户等战略伙伴,围绕“系统+终端+应用”打造数字、宽带、超高清、智能及万物互联的生态链。

  ■

  公司主营业务归属于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研发制造行业。通信技术持续不断的演进带来了通信行业产品的需求变化,推动新型数字终端的升级迭代。高速、高带宽的网络结合5G、云计算、大数据、AI等新兴信息通信技术在重构网络架构,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和边缘计算进入新发展阶段,“云网端”融合成为产业发展的新动向。基础设施的升级及应用为人们的生活、商业活动和科技创新等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公司不断地投入研发、技术及产品的创新,以提升企业综合供应服务实力,提供全面系统的智能技术与解决方案及智能终端产品,能很好地满足运营商客户、ToC销售者全方位的需求,筑强竞争中的领先地位。国内市场,服务于通信运营商及数字电视网络运营商、ToC消费渠道零售客户。海外市场,公司于欧洲、非洲、中东、印度、东南亚、拉丁美洲等地服务全球电信及综合运营商。

  2023年,国内外政经环境更趋复杂,欧美通胀、俄乌战争仍持续,全球普遍消费需求不足,大宗物料降价及外汇汇率波动等。受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克服有效需求不足、通货紧缩等多方面的阻力和挑战,在提升市场占有率的同时,持续夯实成熟的系统架构规划和研发能力,发挥供应链及工业化竞争力优势,实施产业链整合、加强产品销售型组织的管理、提升智能制造能力,及系统性控制经营风险等,持续探索创新,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报告期内,机顶盒、网络连接设备获得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多个项目集采标包,市场份额提升;海外重点战略客户及欧洲、澳洲、拉美等新兴市场的订单量也在积极增加,XR研发、技术及产品储备升级,车载显示系统获得核心客户多个重点项目定点。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2,745.14万元,同比下降11.50%;实现归母净利润60,206.77万元,同比下降26.85%,毛利率为16.75%,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7,525.19万元,同比下降70.49%。

  (一)智能终端业务

  2023年,智能终端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8.63亿元,同比下降17.91%,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为73.99%,主要原因是销售单价同比下降及市场消费需求不足。主营产品及其功能与应用如下:

  ■

  (1)数字智能机顶盒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强大研发实力与技术优势形成丰富的产品力,强大的销售团队及本地化支持团队,以及稳定的供应链成本优势,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集采项目全部按既定或高于既定目标中标:移动2023年智能机顶盒产品集中采购项目第一名中标,累计中选份额28.39%;2023年中国联通智能机顶盒集中公开采购项目第四名中标,在河南联通、上海联通、山西联通等项目陆续中标;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机顶盒超高清、智能化及P60的升级,业务内容更为丰富多样化。国内To C零售8K、双频Wifi6、支持云游戏等功能的OTT智能盒子于国内零售渠道销售,于国内行业零售渠道市场领先。海外欧洲、拉美、印度、非洲、中东等地需求拉动,订单整体能实现稳定的供货交付,海外主流电信或综合运营的市场覆盖率及市场占有率在稳步提升。

  人工智能(多模态AI)技术于智能终端的应用,公司研发中心下设智慧研究院,已积累了计算机视觉(CV)算法、自然语言处理(NLP)算法、语音识别算法、AI 画质增强算法、手势识别算法、边缘计算等差异化的AI应用技术。报告期,公司保持着与国内外人工智能大模型厂商技术与能力的同步,并努力开展具体应用的落地。鉴于国内和海外不同应用场景选择不同的大模型厂家合作,作为国内首批合作客户,公司率先接入微软Chatgpt及百度文心一言大模型,基于大模型能力,进行产品应用及公司内部办公场景的推广。报告期,公司积极尝试和打造现有产品中增加AIGC能力的新产品,同时也探索了新产品的形态,在公司智能OTT盒子、投影仪等产品(海外、零售)进行了技术验证,初步实现了产品化AI应用方案的技术落地。基于大模型在国内应用的相关法规政策,进行用户服务及商务方案的设计,为后续的商业推广做好了准备。基于数字化、智能化时代,AI及AIGC大模型等未来广泛的应用,公司将不断创新开拓,致力为智慧家庭、智慧生活、智慧办公等方面持续的探索新场景、新应用。

  公司多年深厚的研发及多维度技术的积累和沉淀,丰富的国内及全球海外电信运营商的系统集成、交付能力,规模化的大供应链支撑体系与工业化能力及全球海外本地制造、商务、交付、服务等支撑能力,保证了与客户长期稳固、密切、合作共赢的关系以及财务上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

  (2)融合型终端及宽带连接业务。公司的融合型终端产品涵盖宽带融合(PON+Wi-Fi+Video)、智能家庭网关(含PON上行网关、IoT网关等智能化)、智能组网(支持Wi-Fi Mesh, G.hn)等,是集宽带接入/组网/网关/智能家居/视频业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宽带网络通信智能设备。宽带连接产品包括了光纤接入设备(GPON/10GPON等)、Wi-Fi5/Wi-Fi6路由器、5G CPE等。产品主要服务于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国内广电网络公司以及海外电信与通信等综合运营商客户。

  报告期内,受益于《“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及国内千兆宽带网络升级,数字化、超高清、5G应用等的大力发展,公司PON网关市场份额明显提升,宽带连接业务呈现出强大的成长活力,斩获了不少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具有含金量的标包。国内市场:3月份,公司以11%份额中标电信集团宽带融合终端集采项目标包;在中国移动集团2022-2023年智能家庭网关产品集中采购第二批次项目中,公司6款产品5个标包全部中选(3个GPON标包、2个10GPON标包),总中标份额排名第一,市场份额持续提升。4月份,公司在中国移动2023-2024年智能企业融合网关产品集采项目中以第二名中标,成功进入移动政企市场,中标份额22.22%。5月份,中国联通启动家庭智能网关的首次集中采购,公司凭借卓越的技术实力和优质的产品质量,以较高的价格成功中标。公司在河南联通融合网关、黑龙江联通网关、山东联通网关等项目也陆续中标。报告期,公司于海外东南亚、南亚、拉丁美洲、欧洲等地宽带连接业务也实现了一定幅度的增长。随着未来海外全球各国家、地区千兆宽带化的进一步推进和渗透,基于公司积累多年的全球海外运营商、渠道等资源以及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助力海外宽带业务放量发展。

  (3)虚拟现实VR/MR/AR解决方案及终端。2023年,随着5G网络基础设施的普及,人工智能、AIGC等技术的进步,XR产业再遇新机,各厂家相继推出消费级VR/MR/AR终端。苹果于“WWDC2023”首款头戴“空间计算”Vision Pro发布,对行业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XR内容生态将不断丰富。公司以Pancake系列为主的产品,面向海外行业B端大客户定制化项目,重点拓展了日本、美国、韩国、印度、巴西等XR行业应用客户并实现了销售。报告期,公司XR与印度客户达成战略合作,为印度客户提供MR产品设备定制服务,其MR产品支持手势识别、眼球追踪、RGB VST高清彩色透视功能,产品性能及功能全新升级,为用户提供全新MR体验。公司也积极参加海内外XR专业展会及大型国际展会,提升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

  (二)专业显示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专业显示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4.07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为22.65%,同比增长12.79%。其中:(1)汽车电子车载显示总成业务。公司提供车载人机交互显示总成系统和车载智能仪表显示系统等产品。报告期,公司汽车智能完成了超过100万套产品的生产销售,实现营收9.82亿元,营收同比增长216.29%。在2023年,持续获得了核心客户的20个重点项目定点,新增一汽奔腾、长安阿维塔、吉利银河系列产品的新定点,同步获取两家自主头部主机厂及国内主流车厂客户的准入和项目定点。依托公司的研发技术平台以及供应链平台,在质量及交付上,得到客户一致好评,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公司车载人机交互显示总成系统和车载智能仪表显示系统,在市场上已经具备一定的竞争力及品牌效应,2023年也深耕了现有已定点品牌车厂的新项目,扩大了市场占有率。(2)中小尺寸显示模组业务。受国外经济下行、整体手机市场销量疲软,外部竞争激烈、各ODM自身订单不足、产能过剩等多重因素影响,这一部分业务订单的单价下滑、毛利率同比下滑幅度较大,导致中小尺寸手机显示模组业务净利润亏损严重,报告期内该显示模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98亿元,同比下降26.89%。就该显示模组业务,公司积极的采取措施,优化组织架构、转向直接对接品牌方、拓展至无人机/POS机/机器人等其他显示业务领域,力推进“三化(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两经营(质量经营+项目经营)”的发展策略。公司在大力拓展新客户,提高营销接单能力,并加快行业新产品的技术布局和市场开拓。

  (三)运营服务业务

  报告期,公司运营服务实现营收3.24亿元,同比增长37.65%,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为3.05%。(1)售后增值等服务。报告期内,售后服务从标准化向精细化延伸,持续提升服务能力与效率,业务覆盖国内外运营商市场;(2)智慧城市服务业务。聚焦教育、医疗、园区等细分行业,为客户提供以数据为核心的物联网产品和场景化解决方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集团”,00751.HK)以要约的方式,按每股5港币的价格回购并注销创维集团100,000,000股股份,约占创维集团(00751.HK)已发行股份的3.87%。至2023年5月31日,创维集团(00751.HK)要约回购的100,000,000股股份完成注销,黄宏生先生、林卫平女士、林劲先生(以下简称“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创维集团的持股比例因创维集团(00751.HK)要约回购而被动上升至50.35%,从而实际控制创维集团(00751.HK)。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RGB”)、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晶科技”)为创维集团间接控制的主体,创维集团通过创维RGB持有创维数字50.82%的股份;通过液晶科技持有创维数字1.73%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创维数字52.55%的股份。由于创维集团回购注销股份导致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够实际控制创维集团,进而使得黄宏生先生、林卫平女士、林劲先生三人成为创维数字的实际控制人。

  为此,创维数字(000810.SZ)上市公司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有实际控制人,基于法定要求,由控股股东创维RGB作为收购人发布《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相关文件并启动全面要约收购事项,该次要约收购系创维RGB向除创维RGB、液晶科技以外的,创维数字(000810.SZ)所有股东所持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库存股除外)发出的全面要约收购,该次要约收购价格为14.82元/股。于要约收购期间内(自2023年6月2日起至2023年7月3日止),最终有72个账户,共计82,658股股份接受了收购人发出的要约。至2023年7月8日要约收购所有程序完成后,收购人创维RGB直接持有公司584,631,16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83%),创维RGB及其一致行动人液晶科技合计直接持有公司604,495,91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52.55%)。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07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进行

  内部调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维数字”)十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明确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原表中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可进行调剂使用,但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8,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32,000万元)。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前提下,原子公司STRONG担保额度5,000万元调剂至子公司STRONG TURKEY TEKNOLOJ? L?M?TED ??RKET?(以下简称“土耳其子公司”);原子公司Caldero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英国子公司”)担保额度2,000万元调剂至子公司Vionn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美国子公司”),本次合计调剂的额度共计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0%,担保额度调整后原担保期限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担保调剂主体相关情况

  (一)STRONG TURKEY TEKNOLOJ? L?M?TED ??RKET?(土耳其)

  授权代表/董事:黄会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Limited)

  成立时间: 2024年1月18日

  注册地址:BATTALGAZI MAH. BASRA CAD. NEXT NEXT STAR NO: 10-14 IC KAPI NO: 1 SULTANBEYL/ISTANBUL

  注册资本总额:13,900,000TL(约300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电子器件及零部件的批发贸易

  公司全资子公司才智商店持有Strong集团100%股权,Strong集团持有STRONG TURKEY TEKNOLOJ? L?M?TED ??RKET?(土耳其)100%股权。

  土耳其子公司是在2024年1月18日成立,暂无财务数据,其为公司100%控股子公司且由母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有限公司统一管理,担保风险可控。

  (二)Strong Ges.m.b.H.(奥地利)

  授权代表/董事:Martin Kogler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Limited)

  成立时间:2004年5月21日

  注册地址:Franz-Josefs-Kai11010Vienna, Austria.

  注册资本总额:100万欧元

  业务范围:分销数字电视系列接收设备及相关电子产品,基于STRONG集团持有产品专利和商标的许可,由各STRONG子公司销售给予运营商、批发客户商或零售渠道商。

  公司全资子公司才智商店持有Strong集团100%股权,Strong集团持有Strong Ges.m.b.H.(奥地利)100%股权。

  Strong Ges.m.b.H.(奥地利)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Strong France SARL(法国)

  授权代表/董事:Olivier Bonnafoux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Limited)

  成立时间:2005年3月14日

  注册地址:54 rue de Billancourt, F-92100 Boulogne, France

  注册资本总额:100万欧元

  业务范围:视听电子设备的营销和分销

  公司全资子公司才智商店持有Strong集团100%股权,Strong集团持有Strong France SARL(法国)100%股权。

  Strong France SARL(法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四)Strong Digital GmbH(德国)

  授权代表/董事:Martin Kogler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Limited)

  成立时间:2015年6月15日

  注册地址:Von-Werth-Str. 1, Cologne, Germany

  注册资本总额:2.5万欧元

  业务范围:消费电子设备的交易和分销

  公司全资子公司才智商店持有Strong集团100%股权,Strong集团持有Strong Digital GmbH(德国)100%股权。

  Strong Digital GmbH(德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五)Strong ITALIA S.R.L.(意大利)

  授权代表/董事:Enrico Simoncini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Limited)

  成立时间:2010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Vicenza(VI) StradaMarosticana 6 Cap 36100

  注册资本总额:46万欧元

  业务范围:消费电子设备的交易和分销

  公司全资子公司才智商店持有Strong集团100%股权,Strong集团持有Strong ITALIA S.R.L.(意大利)100%股权。

  Strong ITALIA S.R.L.(意大利)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六)Strong ScandinaviaA/S(丹麦)

  授权代表/董事:Kenn Jensen 〈kjensen@strong.tv〉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7日

  注册地址:Jellingvej 26

  注册资本总额:500,000.00 DKK

  业务范围:营销、销售电子相关设备,以及数据和电信设备的销售和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才智商店持有Strong集团100%股权,Strong集团持有Strong ScandinaviaA/S(丹麦)100%股权。

  Strong ScandinaviaA/S(丹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九)Vionn Technology Limited(美国子公司)

  授权代表/董事:叶建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Limited)

  成立时间:2023年5月25日

  注册地址:17800 CASTLETON ST STE 665

  CITY OF INDUSTRY , CA 91748

  注册资本总额:50000 USD

  业务范围:电子器件及零部件的批发贸易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Vionn Technology Limited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八)Caldero Holdings Limited(英国子公司)

  授权代表/董事:BRIGGS Christopher William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Limited)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5日

  注册地址:Concordia Works, 30 Sovereign Street, Leeds, West Yorkshire, LS1 4BA

  注册资本总额:100 GBP

  业务范围: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服务,分销数字电视系列接收设备及相关电子产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才智商店持有其100%股权。

  Caldero Holdings Limited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TRONG Ges.m.b.H(奥地利)、Strong France SARL(法国)、Strong Digital GmbH(德国)、Strong ITALIA S.R.L.(意大利)、Strong Scandinavia A/S(丹麦)、STRONG TURKEY TEKNOLOJ? L?M?TED ??RKET?(土耳其)、Caldero Holdings Limited、Vionn Technology Limited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在子公司范围内调剂担保额度属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调剂。获调剂方美国子公司、土耳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的情况,调剂金额单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各调剂方资产负债率均符合调剂条件。本次担保符合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本次获得担保调剂的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母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有限公司统一管理,财务风险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美国子公司、土耳其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风险较小。公司对美国子公司、土耳其子公司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也有利于子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扩大融资渠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总计为人民币232,227.8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36.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STRONG Ges.m.b.H(奥地利)、Strong France SARL(法国)、Strong Digital GmbH(德国)、Strong ITALIA S.R.L.(意大利)、Strong Scandinavia A/S(丹麦)(以下简称“STRONG”)五家公司。)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0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创维数字”,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现因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的需要,基于与创维集团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科技园”)、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集团”)、滁州起明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光伏”)、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电器”)、创维光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光电”)、江苏迅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迅维电子”)、南京酷沃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酷沃智行”)、深圳博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能光伏”)、灵犀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犀技术”)、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光伏”)、深圳创维商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商用”)、深圳市创维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电器”)、江苏创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创维新能源”)等公司存在新增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预计不超过13,704.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1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类别和增加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林劲;注册资本:人民币183,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电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22-24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1,710,659.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24,308.00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1,990.0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1,594.00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2、创维集团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林卫平;注册资本:人民币29,246.152万元;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广告业务;软件销售;企业信息咨询;会议展览策划;仓储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新型显示器件(平面显示器及显示屏)、可兼容数字彩色电视机、高清晰度电视;从事创维工业园停车场经营;餐饮服务(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事项经营);酒类批发;经营清吧、水吧、酒吧;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水果销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的批发、零售;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塘头1号路8号创维创新谷2#楼B0919;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244,678.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02,690.00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61,616.0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928.00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交易

  创维集团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3、滁州起明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徐明秀;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金属结构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材料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气设备修理;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电池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十字镇永乐路001号8#厂房;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101,054.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598.00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42,852.0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02.00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滁州起明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4、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启楠;注册资本:人民币19,350万元;主营业务:家用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住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创维电器(南京)工业园;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811,497.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20,196.00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488,662.0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2,574.00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5、创维光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高科;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一般经营范围:监视器、闭路监控产品及网络安防系统、音视频图像(处理、控制切换、传输、存储设备)及其管理系统、数字标牌及广告信息发布系统、音视频显示终端设备及系统、DLP/LED显示屏及光电应用产品与系统、触摸显示产品、多媒体接收一体机、查询一体机、LED招牌、投影产品、电子白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终端产品红外及光学触摸模组、电子电器、办公设备、实验仪器设备、教学设备等产品的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服务;工程安装维修;设备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业务);进出口贸易业务(按深贸管准证字第2003-576号资格证书规定经营);自有物业租赁;智慧商业显示软硬件产品技术服务业务(安装、调试、咨询等),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教学专用仪器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监视器、闭路监控产品及网络安防系统、音视频图像(处理、控制切换、传输、存储设备)及其管理系统、数字标牌及广告信息发布系统、音视频显示终端设备及系统、DLP/LED显示屏及光电应用产品与系统、触摸显示产品、多媒体接收一体机、查询一体机、LED招牌、投影产品、电子白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终端产品红外及光学触摸模组、电子电器、办公设备、实验仪器设备、教学设备等产品的软硬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服务;生产经营新型显示器件(液晶显示、等离子显示、平板显示),生产经营智慧商业显示软硬件产品,技术服务业务(安装、调试、咨询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塘头一号路8号创维创新谷6#楼6#-1308;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46,074.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980.00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55,320.0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26.00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创维光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6、江苏迅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梁金魁;注册资本:人民币5,8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住所:扬州市江都区沿江开发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24,224.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8,929.00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2,909.0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30.00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江苏迅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7、南京酷沃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乾;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软件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1号楼803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2,439.3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110.14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660.1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09.14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南京酷沃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为黄宏生家族的下属企业。

  8、深圳博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傅振宇;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家用电器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储能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池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眼社区华强创意公园5栋C座080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24,948.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88.00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14.0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94.00 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博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9、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范瑞武;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配件、太阳能用蓄电池、太阳能灯具、地源热泵、制冷设备、路灯的贸易、安装、运维及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小型水电项目、地热能发电项目、风力发电项目、燃气发电项目、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维服务(不含电网的建设、运营);储能和微网系统的建设与运营;工程项目管理,综合能源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信息技术服;商务信息咨询(不含信托、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家用电器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眼社区华强创意公园5栋C座080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1,289,495.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40,651.00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263,596.0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8,247.00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10、深圳创维商用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谢思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家用电器产品、彩色电视机、监视器、显示器、视听器材、通讯器件、声光电子玩具、触摸屏产品、LED显示屏、数码电视墙、与彩色电视机配套的接插件、注塑件、包装材料、五金配件及新型电子元器件的销售;可兼容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视(HDTV)、数字磁带录放机、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标清晰度电视(SDTV)、投影机、新型显示器件(液晶显示、等离子显示、平板显示)、高性能微型电子计算机、综合业务数字网络(ISDN)系统及设备、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氮化镓、砷化镓新型半导体、光电子专用材料及元器件、集成电路新技术及设备的销售,从事信息网络技术、微电子技术、软件开发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家用电器产品、彩色电视机、监视器、显示器、视听器材、通讯器件、声光电子玩具、触摸屏产品、LED显示屏、数码电视墙、与彩色电视机配套的接插件、注塑件、包装材料、五金配件及新型电子元器件。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创维科技工业园实验厂六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48,255.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754.00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74,644.0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3.00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创维商用科技有限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11、深圳市创维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启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住所:深圳宝安区石岩街道创维科技工业园海外厂4楼、6楼南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42,696.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7,453.00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35,569.0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140.00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市创维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12、灵犀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赵宇;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仓储服务;充电桩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平面设计;家用电器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6,743.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065.00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7,419.0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11.00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灵犀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13、江苏创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范瑞武;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住所:苏州高新区泰山路599号4号厂房3楼南;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6,901.5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440.41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46.5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09.59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江苏创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14、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为实际控制人同一控制下企业。其中,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根据其披露的财报数据,2023年半年报的总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23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16亿元,截至2023年半年度末总资产为人民币702.0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78.65亿元,创维集团财务状况良好,南京酷沃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为黄宏生家族下属企业,资金雄厚财务状况良好。以上关联方公司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按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创维集团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滁州起明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创维光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江苏迅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酷沃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灵犀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博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商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创维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创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公司自身需求及客户需求向创维商用、创维光伏、江苏迅维电子、滁州光伏、博能光伏采购显示拼接屏、广告机、光伏板组件、PCB板、彩电等;灵犀技术、创维光电、创维电器、江苏创维新能源、南京酷沃智行因自身需求向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光学元件、PCBA控制器板卡、遥控器、电池、PCB板、集成电路、仪表、显示屏总成、家用电力储能系统等;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深圳创维电器、创维集团、创维科技园提供加工服务和运营服务,灵犀技术向公司子公司储能公司提供代理服务、运维服务,创维商用向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公司提供产品开发服务。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采购和销售日常原材料或产品、提供劳务等,定价政策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的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具体个案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

  2、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3、以上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以上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4、以上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强履约能力。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我们审阅了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材料,认为公司预计新增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有利于保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稳定增长,提高经营业绩,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创维数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