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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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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提示性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及停牌公告

  景顺长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2024年2月28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4年3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606)咨询。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及停牌公告

  近期,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纳指科技ETF,交易代码:159509,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4年3月21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景顺长城价值驱动一年持有期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

  国信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4年3月21日起新增委托国信证券销售本公司景顺长城价值驱动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国信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基金业务开通情况

  ■

  注:本公司新增委托国信证券销售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上表仅就基金本身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和是否参加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进行说明,投资者能否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上述业务,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于智勇

  电话:0755-81981259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三、相关业务说明

  1、上述申购赎回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定投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并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关于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限制因素、同一基金不同份额是否开通互转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4、如上述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放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泰臻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3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九次受限开放期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3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受限开放期及申赎确认原则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在首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的三个月对日。在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后的三个月对日。上述对日若为非工作日的,受限开放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在上述日期无法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受限开放期为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在受限开放期赎回本基金,本基金将收取赎回费。2023年12月23日起至2024年6月22日为本基金的第十九个运作周期,2024年3月25日为本基金在第十九个运作周期内的受限开放期。对受限开放期内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本公司将有限度地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本基金在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为[0,15%](即大于或等于0,小于或等于15%);申购数量不得超过赎回数量,当投资者的净赎回比例超过15%或为负时,本公司将对相应的赎回或申购申请进行比例确认,比例确认后的剩余份额不发起强制赎回。

  3、本次受限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受限开放期的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共1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不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在本次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可确认的净赎回比例(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为[0,15%](即大于或等于0,小于或等于15%)。

  如本基金受限开放期净赎回比例超过15%时,则对受限开放期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按照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额度(即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15%)加计受限开放期的申购申请后占受限开放期的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为限进行部分确认,以确保确认成功的净赎回比例不超过15%。

  如本基金受限开放期发生净申购(净赎回比例小于0)时,则对受限开放期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对受限开放期的申购申请按照受限开放期有效赎回申请占受限开放期实际有效申购申请的比例为限进行部分确认,以确保申购确认数量不超过赎回确认数量。

  如本基金受限开放期净赎回比例介于[0,15%],则对受限开放期的申购及赎回申请全部确认。

  本基金在受限开放期内,将依据上述比例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因不能全部赎回基金份额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5、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受限开放期,因为申赎比例限制导致投资者申购金额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以注册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申购金额为准。

  在本基金受限开放期,本公司将有限度地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具体参见上文“4、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的说明。

  (2)申购费率

  ■

  6、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因申赎比例限制导致比例确认的剩余份额不发起强制赎回。

  在本基金受限开放期,本公司将有限度地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具体参见上文“4、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的说明。

  (2)赎回费率

  在本基金受限开放期,赎回费率为1%。

  7、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包括柜台直销和网上直销)。

  (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2)场外非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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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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